关于印发《通化县卫生健康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各监管单位:
按照《通化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县直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21年度)》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经局领导同意,制定下发《通化县卫生健康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通化县卫生健康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2021年9月8日
附件:
通化县卫生健康局信用分级分类
监管工作方案
按照《通化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县直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2021年度)》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加强卫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良好的信誉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检查,清理和完善医疗机构卫生监管档案;对信用等级低、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管频次和随机抽查力度,实行动态监管。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和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同时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及时予以曝光,鼓励守信行为。
二、检查重点、频次、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住宿场所,公共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游泳场所,文化交流场所,购物交易场所,公共候诊与交通场所)、消毒企业。
(二)检查频次
以县卫生监督所分级分类监管为基础,按照省卫监督发《关于开展吉林省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辖区内C、D类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每半年检查1次;对B类企业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对A类企业随机抽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诊疗活动的场所要加大检查频次,开展医疗机构分级分类安全检查情况需形成书面留存备查。
(三)检查方式
采取“四步、两直”的检查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贯彻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卫生监督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对辖区内C、D类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督频次。
(二)精心组织部署
要坚持监管对象自查自纠与行业督察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行业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要上下联动,综合安排检查重点和频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把自查自纠、检查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贯穿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全过程。
(三)加强领导、着力分类检查
县卫生监督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以问题为导向、统筹兼顾,把整治工作落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局里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分类监管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四)营造氛围、依法查处
及时发布监管对象黑名单,营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氛围,对信用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减少监督频次,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培训学习,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