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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张媚)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以被告人彭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23年10月,彭某某为了非法获利,通过网络联系上线人员,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拍照发送给对方。彭某某按照对方的要求验证了其提供银行卡的使用额度后提供了刷脸帮助,上线人员使用手机操作彭某某提供的两张银行卡转移非法诈骗资金共计金1597920元。操作完之后银行卡内留了4万元给彭某某作为“好处费”。法院审理认为,彭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彭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彭某某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违法所得应予收缴,上缴国库。根据彭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结合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帮信”行为危害极大。多数涉“帮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意识不到利用个人信息的危害和后果,尽管从表面看“帮信”人员只是为他人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甚至对其帮助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内容、方式等都不清楚,但是其明知他人实施犯罪,依然为其提供帮助,对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起到了帮助和促进作用,致使在案件侦办中难以冻结和追回涉案资金,间接危害大。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谨慎管理个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不出借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不向他人透露账户密码等,不贪便宜,抵制诱惑,防患于未然。
专栏2025-01-03 -
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20日电 (谭伟旗 王琪)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批中介合同纠纷系列案中,依法对年近70岁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刘某某采取拘传措施,最终刘某某向4名申请执行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该系列案顺利圆满执结。据悉,2021年,孙某某等4人与刘某某签订出国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在协议签订后45至60个工作日,刘某某为孙某某等4人办理赴外国打工签证等前期手续,孙某某等4人各自依约向刘某某缴纳“保证金”。但截至2023年,刘某某仍未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也拒不返还4人缴纳的钱款,孙某某等人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裁判。因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失望的孙某某等4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系列案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查询,均未发现刘某某可供执行财产。随后,两个办案团队合力核实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所在位置线索,最终在长春市宽城区某大厦房间内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某。执行法官敲开房门,穿着睡衣的刘某某看到执行法官后没有丝毫慌张,还轻描淡写地表示,岁数大了,身体不好,没有钱,等有钱就还了。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回法院。到院后,一个办案团队负责做被执行人工作,敦促其正视问题,并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看到已经准备好的送拘手续,刘某某慌了,明白原来自己的年龄不是执行的“挡箭牌”,急忙打电话,让家人将钱款送来。另一个办案团队负责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安抚其情绪,促成执行和解,实现胜诉权益。最终,通过“刚柔并济”的精准执行,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法院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年龄大不是欠钱不还的理由,更不是逃避执行的“挡箭牌”,积极诚信履约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完)
专栏2024-12-03 -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某天突然接到一个或多个自称提供入职培训的电话,你一头雾水地挂断,开始反思,自己从不乱点不明链接,在外不随意出示个人信息,外卖单、快递单也没忘记撕掉,手机号是从哪里泄露的?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支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诉请,4被告永久删除设备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共同赔偿损失4万余元,并在招聘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漫画:蔺颖非法获取个人简历开展推销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2017年,老李成立了一家从事职业中介业务的人力资源公司。2020年开始,老李借用其他公司名义在各大求职网站上虚构招聘信息,获取包括求职者姓名、照片、教育背景、手机号、工作经历等信息。人力资源公司会根据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对这些求职者进行筛选,锁定目标后就向目标人选进行电话联系,推销入职培训以及中介服务。2022年,在该公司从事课程顾问工作的员工小丽从公司离职。因为公司仍拖欠小丽工资、公积金、社保等4万余元,老李与小丽商量,用公司获得的个人信息按照每条3元的价格折抵欠付她的薪资。小丽同意后,老李安排手下员工小轩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小丽发送了14000余条个人信息,并承诺小轩每发送一条个人信息,就给她2元好处费。小丽获得个人信息后,使用这些个人信息为一家教育科技公司推销课程,并通过提成获利。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该人力资源公司存在通过线上招聘平台非法获取求职者简历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今年4月,经履行公告程序,因未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后由上海检察一分院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该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人力资源公司、老李、小丽、小轩永久删除储存于电脑、手机中的公民个人信息;4被告共同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4万余元至指定的公益诉讼资金账户;并在招聘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上海一中院依法组成由民事庭庭长方方担任审判长的7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
专栏2024-12-20 -
5000元即可在网上“云”养一头牛,定期还能获得6%至12%不等的收益,在看见如此诱人的宣传后,有人立即投资了300万元认养600头牛,本以为摇身变成了牧场主,殊不知已深陷非法集资骗局。近日,上海警方在“砺剑”专项行动中,根据市民报案线索深入侦查,成功侦破一起以互联网“云养牛”为幌子的非法集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5亿余元。今年上半年,吴先生在网络上看见一则广告,对方声称拥有国外合作牧场,并采取“互联网+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运营模式,在当地聘请了养殖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入驻牧场,还可远程实时监测牧场中牛的健康状况。投资人只需线上投资认养,就能获得年化6%到12%不等的稳定收益,而牛的日常饲养则由当地专业团队全权负责。在宣传视频中,平台还宣称每头牛都有保险,若投资者的牛死亡,投资人将获得相应的保险理赔。当投资人决定不再续投后,平台可原价回购牛的所有权。吴先生关注了该平台的社交媒体账号,看到其中宣称该“云养牛”项目曾荣获诸多五花八门的“荣誉奖项”;在短视频平台还能看到其官方账号发布的制作精良的平台宣传视频;在一些论坛中,还有投资人积极分享投资经验。为了让投资人放心,平台还有牧场的全天候直播,画面中牛群结队、漫步草原。吴先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投入5000元在平台购买了一头牛的所有权,约定投资期限为1个月,到期后平台将依据年化6%向吴先生支付收益,并原价回购牛的所有权。签订电子合同后,平台还提供了其所购买牛的年龄、体重、耳标号等具体信息。一个月后,吴先生如约收到了平台的回购款和返利,遂逐步加大了投资力度,在短期内先后投资近300万元。在此期间,平台商城推出了一项新服务,即可以50元一斤的价格将收益和本金全部转换成牛肉份额,用于兑换牧场生产的所谓“高品质”牛肉制品。到了今年5月的一天,吴先生登陆平台后发现,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其账户内价值300万元的牛被平台强制回购并全部折抵成了6万斤牛肉的兑换额度。在向平台质疑后,客服表示因第三方支付问题暂时不能提现,只能提取牛肉,而当吴先生提出要提取全部牛肉时,客服又表示如此大量的牛肉难以运输,可将牛肉份额以200元至300元一斤不等的价格通过平台寄售,待售出后即可提现。然而截止案发,这些牛肉完全无人问津,300万元的投资款至今仍是寄售在平台上的6万斤牛肉份额。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好选择报警求助。接到报案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即会同徐汇分局对该网络平台开展调查,发现平台宣称位于国外的牧场根本就不存在,而吴先生在网络上看到的视频和直播,部分是犯罪团伙借用他人牧场拍摄,更多的则是从网络下载素材后再进行后期剪辑包装而成。至于平台提供兑换的牛肉,则是犯罪团伙从本地批发市场购得,民警前往仓库调查后发现,其库存寥寥无几,远远低于用户持有的牛肉份额。而犯罪团伙引导投资人在平台寄售牛肉一方面是希望延缓兑换时间,另一方面则是希望有不明真相的投资人继续投资。经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很快锁定了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今年9月,上海警方在外省市警方的协助下将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雇佣客服及运营团队搭建网络平台,将所谓的“云养牛”项目包装成年化收益在6%-12%的理财产品,并通过拍摄宣传视频、开设线下讲座等方式,在线上线下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而平台所募集的投资款项,已在犯罪团伙不断“借新还旧”及支付公司日常运营中消耗殆尽。该行为实质就是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的一种非法集资骗局。截至案发,该犯罪团伙共非法募集资金5亿余元。目前,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面对各种投资项目,尤其是那些承诺高额回报的项目,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宣传和所谓的“荣誉奖项”。在投资前,应充分了解项目的真实性,查看相关资质证明,避免上当受骗。同时,警方也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护市民的财产安全。
专栏2024-12-03